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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9-08-14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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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第一次和第二次补报名工作且通过资格审核、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
  2、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说明:1、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且只建议男生报考,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8月11日—8月25日。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12日—11月17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参加第一阶段考试的考生于8月26日14:00后(第二阶段11月18日14: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第一阶段可于8月27日14:00前(第二阶段11月19日14: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8月28日。
  第二阶段11月20日。
  缴费标准:参考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重复缴费的,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请于8月30日(第二阶段11月2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第一阶段8月31日。
  第二阶段11月23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包含数学、语文和英语,安排在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A类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00分;B类、C类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第一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第二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注: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A、B、C类考生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高职扩招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第一阶段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阶段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不能调整专业。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高职扩招各项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3.招生咨询与成绩复核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七、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扩招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承认高考体检结果,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第一阶段考生须于8月28日前(第二阶段考生于11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体检报告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寄达: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联系电话:0411-86402285,考生体检报告不予退还。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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