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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3-29 08:43:00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一)计划招生

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类型

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报到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四种,其中我校2023年直博生的录取工作已完成。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或“普通招考”相应的考试方式类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及考试(考核)方式

(一)硕博连读

面向本校在读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拟申请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学习,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录取(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标准执行);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辽宁科技大学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均需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考生科研及创新能力认定报告》。关于报名条件中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考生务必提前与对应报考学院沟通确认,取得学院认定后进行网上报名。

(5)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6)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7)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最后学籍和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请-考核”制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招生,考生须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2)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外国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4成绩497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雅思≥6.0或托福≥85分;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与英语水平相当者;或在日、俄、德、法等国留学2年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SCI或EI国际期刊(JA)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考生科研及创新能力认定报告》。关于报名条件中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考生务必提前与对应报考学院沟通确认,取得学院认定后进行网上报名。

(5)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6)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校优硕士论文等其他奖励);

(10)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

(11)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2)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特点、爱好以及未来职业规划等);

(13)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最后学籍和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继续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

3.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考核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在面试中应回避),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三)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

(2)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下列具体的业务要求,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1项(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

④以上论文和成果经考生报考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认为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水平方可报名;

(3)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现役军人报考,应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报考类别由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确定后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考生个人报考类别承诺书》并签字上报研究生院。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同等学力考生将“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等”送至我校审核;

(7)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最后学籍和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8)《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考生个人报考类别承诺书》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阅评议意见,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二)对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1、初试业务课2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三)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其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本专业其他博士生导师接受调剂录取的,将不予录取。

(四)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不超过其招生限额。

(五)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限1人,且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条件之一:

1.当年应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2.高层次人才(院士、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杰青优青等);

3.能够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

(六)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原校开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否则不予注册。若原校做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则取消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在录取前按规定对拟录取考生前置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核查,对于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需提供硕士学历在线验证码或认证报告编号;对于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编号;对于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对于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士学位认证报告编号。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八)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博士生考生存档单位调取档案进行审查。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博士的基础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延期毕业者,给予一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基础学制内,发放助学金1.3万元/年、学业奖学金1.5万元/年、博士生导师给予助研奖学金至少1万元/年。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此待遇。

九、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综合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176

纪委综合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097

十、相关说明

(一)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及时发布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往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三)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四)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报名网站。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

邮编:114051

电话:0412-5929419 0412-5928178

传真:0412-5928178

邮箱:lkdyzb@ustl.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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