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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公务员招录739人 报名时间3月11日-17日
2013-03-08 13:30:00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13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739人,其中招录公务员57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65人。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8:00时至3月17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名并已缴费人员,于2013年4月4日8时至4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公共科目及公安系统加考科目笔试于4月13日举行。考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时—11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时—16时30分《申论》。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报考者可就地就近自主选择笔试考区。

  请欲报考考生认真阅读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发布的招考公告、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招考职位信息表及考试大纲等相关文件及招考职位信息,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考职位。为便于报考者及时了解掌握招考职位考生报名数量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低于2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期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组织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招录相关政策及措施。一是除特殊职位外,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划数不低于本级机关招录计划总数的50%。二是对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定向招录。三是继续实行基层考试录用公务员服务期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区县(市)以下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区县(市)以下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净化考录工作社会环境。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凡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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